免签前,日本来华签证申请步骤

中国在全世界多个国家设有签证申请中心,日本目前有3家,分别位于 东京、大阪、名古屋

东京签证中心:东京都江东区有明三丁目7番26号有明Frontier大厦B栋12楼

大阪签证中心: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博劳町3-3-7ビル博丈9层 (原ORE本町南楼9层)

名古屋签证中心:爱知县名古屋市中区锦一丁目5-11名古屋伊藤忠大楼4层413室

常见签证类型

(L)旅游

(G)过境(M)商业贸易活动(Z)工作

签证费用(日元)

申请材料

(一)护照: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彩色复印件1份。

(二)签证申请表及照片:填写完整并签名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》1份,所附照片要求为:6个月之内、正面、彩色(白色背景)、免冠、小2寸护照照片(48mm×33mm),照片规格要求见附件。如护照上的携行儿童同行,还须粘贴该儿童照片1张,并在申请时作特别说明。

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填写申请表:

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,填妥后打印并签名;

请注意: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,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。

(三)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(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):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,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、工作、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。长期居住在日本的第三国公民需要提交“在留卡”原件、复印件。

(四)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(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,后加入外国国籍者):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,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,以及归化证明材料原件(如:记载有归化信息的户籍藤本);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,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(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,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)。

这个材料材料其实和免签没区别

申请表的填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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